2011年7月2日

我是John愛你的



  偶像崇拜是年輕人的特權。好像我是這樣被教育的。
  雖然也哈哈哈地很多中年婦女在追星,還有許多看似創新的名詞混淆我們的社會:宅男、腐女、達人、名嘴、還有到處開花遍地在花的全民狗仔隊,隨便一段Utube就可以多製造一個某某哥或某某姐,看似道德掛帥,實則自私武斷,許多人練習不用邏輯判斷事情,而讓情緒主宰言行,大放厥詞的,總把言論自由權吊在身上當裝飾。他們充斥他們佔領他們,我們自戀我們取暖我們,有人拒絕歸類也有人努力加入分類,畢竟每個人都有一套標準看待這個世界,決定自己值不值得給出一個認真的感嘆。
  所以很多時候我們是害羞地不說出來,自己是崇拜偶像的。甚至是想刻意擺脫並且否認,我們是崇拜偶像的。可時代越混亂,偶像也越像鬼怪。
  賣弄鬼怪,或是追逐鬼怪。
  在節奏下、在鼓點裡,能夠不顧一切放聲搖頭晃腦的,是青春。而我很久不這樣了。我靜靜聽音樂,默默逛展覽,並且學會對吵鬧的參觀者飄以白眼。
  關於青春的回憶,是妳刻記著的。這就像是在legacy的演唱會上,竟然能和幾個許久不見的好友不期而遇了一樣,在搖滾的音符中,我們相聚,或因著一個共通的追憶,或因著一個不張揚的秘密。

  那我呢?我是這樣壓抑的,聽一首歌。
  但我是John愛你的。當一個搖頭晃腦的粉絲,當一個自以為是的子民。這就是為什麼我會在聽一首電子樂的時候忍住眼淚,以免John就被你發現了。
  我自卑的青春。

譬如為山

  書寫永遠離不開時間。生命也是。
  這篇文章原本五月想寫,拖著拖著也就是夏天了,好端端一個R2也變成了R3,累積越多的知識與權利,也蒐集更多的遺憾。
  但,不滿。
  水裝不滿,半桶水才好大喇喇的叮噹作響。不知是水桶容量太大了,還是入水量比蒸發量少了,總覺得不快。社會是一種習得無助之後再自我修復的過程,適者、不適者也都總得淘汰,差別只是我們在哪個關頭淘汰掉自己而已。不認命的,大不了就拿幾些知識來武裝自己、學點經驗來說嘴,接著是渺小、渺小、再不得不膨脹。不過能在這裡工作還是挺有趣的,撇開一些狗屁倒灶的文書作業和官場文化,這樣一份偷窺隱私的工作還是有許多令我著迷的特質,雖然在急診室,我總會花了太多時間在處理一個病人,時而是沒效率地,但總拋不開某種暗暗與巨大社會作對的少數民族的驕傲,只要我有能力清明自己,我就該有能力去映射他們。兩年下來還是覺得自己有在成長,懂些理論,多會些技巧。希望他們是滿足的。
  但另一種的是,對時代的不滿。或許是一個畫地自限的時代氛圍,我們在看似自由的場域中,重複著選擇性極少的大眾化喜好。音樂、運動、餐廳、書本、或旅遊地點,這些標誌我們不同的飾物,也表露無疑了我們氣質的深度。很多時候會忘了這些,忘了自己還有沒有深度,卻剩下空盪、實在而深刻的不滿。
  工作要求我分析他們的不滿,帶他們拉到情緒以外,看看事情;也讓他們重新體驗情緒,看看自己。
  幾個禮拜前又被受邀去進行一場演講,參考某位歌手,我把題目訂為更成熟,同時充滿青春的幻想。我是如此期許這個既不滿又不滿的自己。憤青會長大,但該不該長大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