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2月1日

我在現場

【圖片擷取自青年樂生聯盟行動網頁,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happylosheng/9629150

  原本要上英文會話的早晨,一通電話把我徵召下去,我脫下為了接待外賓準備的西裝襯衫,換上替代役制服,靜靜冬眠在抽屜裡的制服皺的可以,我真沒料到出國前最後一次穿上它是為了這種場合。辦公室的她嘻笑著:「加油啦!要鎮暴去!」
  黃色的標語綁在樂生青年頭上,這冬天的早晨太陽囂張到過份,他們或拿標語、或拿單眼相機地坐著,意外的炎熱摻雜冷冷的風,這樣的現場很詭異。我下去時,是「蔬食抗暖化」的場子,一頭寫滿抗生素與狂牛病的女孩在我面前搖擺,主講人背著大聲公,在手持盾牌的警官面前口沫橫飛,快門與閃光燈不停旋轉,我呈現稍息的姿態輕靠在衛生署大門前,偶爾向洽公的民眾說,請走後面,謝謝。這樣的場合該不給讓更多民眾攪和?我不清楚,但我知道這群一起搞社會運動的團體在成功吸引媒體之後,互相出借發聲權給彼此。
  回想兩天前我所扮演的角色,對比之下,我感到一陣精神錯亂式的暈眩。
  也是個太陽大辣的午後,週日的中正紀念堂顯得和緩有活力,我坐在自由廣場的地板上,聽著巴奈唱歌。我清楚知道我所需要的只是歌聲而已,總在脆弱時代的傷懷中要有一個使我們肯定的力量。
  巴奈說:「我最喜歡的,就是唱歌。因為唱歌的時候我可以感覺到,我是有力量的。」然後,她繼續唱著:「我不要不要變得那麼俗氣 /我不要不要按照別人說的規矩/我不要不要變成賺錢花錢的機器/我不要不要變得沒有愛的能力 。」是,請認真的問一次自己:還有沒有「愛的能力」?

  許多事情,對於某部分的大眾而言,是不存在的:比方,公民意識。可有時候,我認為生存之所以有其重要價值,是來自於「意識」、而非「意義」。我們可以不認同一件事情,但不該用尚未被自己理解的意義,急就章的否定別人。
  『他們來抗議什麼?我覺得他們自己都不懂。這樣有用嗎?湊熱鬧啦…』這是今天在搭電梯上班時,我聽到一段對話。當下我的想法是,那妳們瞭解他們嗎?
  在這樣集體懶惰與媒體掌權的時代,如果失去原本自主、自由的心,我想會是很大的損害。許多的事情,我不認為可以武斷地在尚未理解之前,就跳到評論對方的階段。這樣的行為只會使我感到,不過是替空洞與不安全感作個蹩腳偽裝罷了。
  如果你想知道楊儒門,就該去248農學市集看看;如果要理解野草莓,就該和他們一起坐坐;如果要聽懂樂生院民的訴求,就該多理解一點歷史的背景。
  事件的發生都在現場。除非你願意放棄思考,早早把腦袋清空,放媒體張牙舞爪,讓自己成為一個只懂得剽竊思想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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